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14-08-28 11:13:00
- admin1
-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 165
2019-07-11 17:46:0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公告2014年第12号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 | 部分废止/失效 |
增值税 | 税收协定 |
个人所得税 | 出口退税 |
税乎网注——本篇法规被《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6年9月2日发布;2016年9月2日实施)部分废止,本法中,附件1“全文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3“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公告2014年第12号
部分废止/失效
2014.08.28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每隔两年组织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对2013年12月31日前实施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60件)》、《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16件)》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60件)
附件2: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
附件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16件)
附件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附件1: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60件)
序号 | 名称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保险业具体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 1994年12月9日 | 浙地税发〔1994〕232号 |
2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1995年10月20日 | 〔1995〕财税政25号、 |
浙地税一〔1995〕62号 | |||
3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系统征收资源税问题的通知 | 1995年11月21日 | 〔1995〕财税政33号、 |
浙地税一〔1995〕76号 | |||
4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国有粮食企业取得的储备粮油财政性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1996年9月6日 | 〔1996〕财税政15号、 |
浙地税一〔1996〕51号 | |||
5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承包以工代赈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1997年6月2日 | 〔1997〕财税政8号、 |
浙地税一〔1997〕27号 | |||
6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 1997年7月2日 | 〔1997〕财税政10号、 |
浙地税一〔1997〕33号 | |||
7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保险业具体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 1997年9月11日 | 〔1997〕财税政9号、 |
浙地税一〔1997〕46号 | |||
8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兼并破产中不予核销的银行呆、坏帐损失营业税抵扣问题的通知 | 1997年9月26日 | 〔1997〕财税政16号、 |
浙地税一〔1997〕42号 | |||
9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 1997年10月21日 | 〔1997〕财税政19号、 |
浙地税一〔1997〕47号 | |||
10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过路过桥收费项目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的通知 | 1999年3月22日 | 浙财综〔1999〕33号、 |
浙地税征〔1999〕13号 | |||
11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取契证工本费的通知 | 1999年12月13日 | 浙财农〔1999〕416号 |
12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工作的通知 | 2001年1月2日 | 浙财农税字〔2001〕1号 |
13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旧城改造竞标土地及建成商品房销售契税问题的批复 | 2001年1月2日 | 浙财农税字〔2001〕2号 |
14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农业税收征收管理执行新的《税收征管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1年6月27日 | 浙财农税字〔2001〕18号 |
15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兴建新农村村民公寓式住宅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 2001年10月5日 | 浙财农税字〔2001〕19号 |
16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个人购买企事业单位办公营业用房适用契税税率的批复 | 2002年8月23日 | 浙财农税字〔2002〕13号 |
17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罗海(浙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 2002年10月16日 | 浙财农税字〔2002〕21号 |
18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义乌市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契税问题的批复 | 2002年12月24日 | 浙财农税字〔2002〕26号 |
19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商品房成交价中维修基金不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 | 2003年5月29日 | 浙财农税字〔2003〕10号 |
2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 | 2003年8月22日 | 浙地税发〔2003〕107号 |
21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高山移民安置房有关契税政策的批复 | 2004年8月30日 | 浙财农税字〔2004〕14号 |
22 |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 2004年9月14日 | 浙财农税字〔2004〕15号 |
23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村留地出让开发和返还房屋契税政策的批复 | 2004年12月7日 | 浙财农税字〔2004〕20号 |
24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的通知 | 2004年12月31日 | 浙财农税字〔2004〕24号 |
25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换购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 2005年1月31日 | 浙财农税字〔2005〕1号 |
26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企业工业用地公开挂牌出让征收契税的批复 | 2005年2月23日 | 浙财农税字〔2005〕2号 |
27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契税征管若干政策的通知 | 2005年12月15日 | 浙财农税字〔2005〕23号 |
28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 2005年12月30日 | 浙地税发〔2005〕121号 |
29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 2006年2月5日 | 浙地税发〔2006〕11号 |
30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退还已缴土地契税的批复 | 2006年2月15日 | 浙财农税字〔2006〕2号 |
31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 2006年3月21日 | 浙地税发〔2006〕32号 |
32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家庭房产分割转移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 2006年5月17日 | 浙财农税字〔2006〕14号 |
33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土地征收契税的批复 | 2006年6月29日 | 浙财农税字〔2006〕15号 |
34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单位收回房改房不征收契税的批复 | 2006年9月7日 | 浙财农税字〔2006〕25号 |
35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进全省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 2006年12月21日 | 浙财农税字〔2006〕38号 |
36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 2007年4月25日 | 浙财农税字〔2007〕9号 |
37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退还浙江万基置业有限公司已缴土地契税的批复 | 2007年5月15日 | 浙财农税字〔2007〕10号 |
38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7年7月11日 | 浙财农税字〔2007〕12号 |
3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操作办法》的通知 | 2007年9月24日 | 浙地税发〔2007〕77号 |
40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过程中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 2007年10月19日 | 浙财农税字〔2007〕18号 |
41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权属转移征收契税的通知 | 2008年1月10日 | 浙财农税字〔2008〕1号 |
42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甬台温温福铁路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和耕地占用税政策问题的复函 | 2008年4月8日 | 浙财农税字〔2008〕4号 |
43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处置民间非法金融活动债务人房产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 2008年8月15日 | 浙财农税字〔2008〕11号 |
44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按份共有房屋土地权属份额转移征收契税的通知 | 2008年9月19日 | 浙财农税字〔2008〕13号 |
45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烟草行业体制改革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 2008年11月6日 | 浙财农税字〔2008〕19号 |
46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执行回转的房屋土地不征契税的批复 | 2008年11月21日 | 浙财农税字〔2008〕20号 |
47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主体资格认定的通知 | 2009年1月23日 | 浙财农税字〔2009〕1号 |
48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 | 2009年3月31日 | 浙财农税字〔2009〕7号 |
49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家庭共同共有房屋土地分家析产不征契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9年5月26日 | 浙财农税字〔2009〕9号 |
50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烟草行业无偿划转多元经营的房地产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 2009年5月31日 | 浙财农税字〔2009〕10号 |
51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股份转让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 2009年7月3日 | 浙财农税字〔2009〕13号 |
52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村经济联合社变更为股份经济合作社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 2009年8月15日 | 浙财农税字〔2009〕15号 |
53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村经济联合社承受村民委员会房屋土地权属不征契税的通知 | 2009年11月7日 | 浙财农税字〔2009〕19号 |
54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 | 2009年12月25日 | 浙财人教字〔2009〕49号 |
55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若干已废止或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2010年3月25日 | 浙地税发〔2010〕23号 |
56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 2010年4月16日 | 浙财税政〔2010〕10号 |
57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 2010年12月20日 | 浙地税函〔2010〕450号 |
58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 2011年2月17日 | 浙地税发〔2011〕5号 |
5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 2011年11月9日 | 浙地税函〔2011〕348号 |
6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免审批事项的通知 | 2013年12月26日 | 浙地税发〔2013〕56号 |
附件2: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
序号 | 名称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七五”期间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 1986年12月2日 | [86]财税1453号 |
2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独立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60%征收的通知 | 1994年7月14日 | 浙税一〔1994〕96号、 |
〔1994〕财工68号 | |||
3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 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1995年5月5日 | 〔1995〕财税政13号、 |
浙地税二〔1995〕122号 | |||
4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单位收取的机场管理建设费、旅游发展基金应按税法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 1995年6月22日 | 〔1995〕财税政18号、 |
浙地税一〔1995〕28号 | |||
5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减征治金独立矿山铁矿石和有色金属矿资源税的通知 | 1997年3月21日 | 〔1997〕财税政4号、浙地税一〔1997〕10号 |
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收和减免审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 2005年12月5日 | 浙地税发〔2005〕112号 |
7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 2006年6月15日 | 浙地税发〔2006〕72号 |
8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2008年3月19日 | 浙地税发〔2008〕22号 |
9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征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2011年1月24日 | 浙财综〔2011〕5号 |
附件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16件)
序号 | 名称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废止或失效条款 |
1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 1985年7月1日 | [85]财税553号 | 第四条 |
2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检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 | 1986年10月18日 | [86]财税1098号 | 第一条第1款,第一条第2款,第一条第5款,第二条 |
3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 | 1986年11月20日 | [86]财税1432号 | 第一条第1款,第一条第2款,第一条第3款,第一条第5款中“医院”废止,第一条第9款,第二条 |
4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 1987年2月28日 | [87]财税149号 | 第一条第1款,第二条第7款,第二条第9款中“诊所、律师事务所”内容废止,第二条第10款,第三条。 |
5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纳税地点及结算的规定 | 1987年2月17日 | [87]财税136号 | 文件中关于车船使用税的规定失效 |
6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 1994年7月30日 | 浙税二[1994]95号 | 第一条废止;第二条“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内容改为“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第五条第1点“每年应纳税额在五千元(含五千元)以内的”、“上述人员每年应纳税额超过五千元,需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应报市(地)税务局审批”的内容废止;第六条废止 |
[1994]财办24号 | ||||
7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省级外贸公司内部改制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 | 1998年7月14日 | 浙地税二[1998]222号 | 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废止 |
8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契税征收管理具体事项的通知 | 1998年7月30日 | 浙财农[1998]190号 | 第三条、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
9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三峡工程库区农村移民迁入我省安置有关农业税收问题的通知 | 2000年1月21日 | 浙财农[2000]8号 | 第一条 |
10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契税征管若干政策的通知 | 2004年8月13日 | 浙财农税字[2004]11号 | 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 |
11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契税征管涉及普通住房认定若干问题的通知 | 2005年12月23日 | 浙财农税字[2005]27号 | 第四条 |
12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 2007年9月28日 | 浙地税发[2007]80号 | 第四条废止;第五条第一款到期失效 |
13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 2008年3月31日 | 浙财农税字[2008]3号 | 第二条 |
14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08年9月25日 | 浙财农税字[2008]14号 | 第一条 |
1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12年7月12日 | 公告2012年第10号 | 附件3“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15件”废止。 |
16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12年12月27日 | 浙财综[2012]130号 | 第十六条第二款中“超过30万元的由市县地方税务局、财政局报省地税局、省财政厅审批”的规定失效。理由:《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免审批事项的通知》(浙地税发〔2013〕56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免额30万元以上的审批事项下放到市县地方税务局、财政局负责审批,因此,此款内容失效。 |
附件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本次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是什么?
2012年,浙江省地税局、浙江省财政厅对2010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每隔两年组织清理”的要求,开展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本次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是什么?
本次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包括全文有效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根据2012年清理结果,厅局联合发文中,全文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65件,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15件; 2011年、2012年、2013年新增文件5件;共85件。
三、本次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重点是什么?
根据税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变化,我们重点清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有关营业税政策的调整;相关税收政策如就业优惠、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专项基金等调整后,涉及厅局规范性文件的相应调整等。
四、本次清理的结果是什么?
经过清理,全文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60件,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9件,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16件。
五、清理会以什么形式公布?
对于本次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结果,在清理结果公告后,及时通过地税局、财政厅网站向社会刊发,以便纳税人查阅、使用。
同时,根据清理结果调整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库内容,便于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