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地税发〔1995〕39号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1995-05-22 21:03:00
税乎
432
2020-12-03 16:35:24 穗地税发〔1995〕39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全文有效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穗地税发〔1995〕39号

全文有效

1995.5.22

市税务各分局,各区、县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1995]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穗府[1995]31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财法字[199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1995年4月4日